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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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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安徽省宣城市、蚌埠市、铜陵市等设有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城市也可以开展跨境电商1210业务了!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保税监管场所。

01
一线免证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02
规定范围保税
规定范围保税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下列货物予以保税: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03
二线入中心退税
二线入中心退税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大哥,请问什么是跨境电商1210?
老妹儿,这你就不懂了,简单点讲其实就是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Д´・ ○]老哥,咱能不能别咬文嚼字的了,说点能听懂的呗~
来,咱们接着往下看!(✪ω✪)
01
海关总署2014年57号公告增列了1210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02
跨境电商1210即网购保税进口,大家在店家所看到的带有“保税区发货”标识的商品都是1210模式下的商品哦,因为货物都已经在国内了,所以才能很快发货到各位手里。
03
1210操作流程


01
消费者的优惠
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02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关有何便利
①不执行 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商品及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进口政策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 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②海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监管。
③“清单核放”方式报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进口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03
跨境电商海关政策解读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消费者需求量大的92个税目商品。
